一、公司僅有負責人,無其他員工時
- 可以不用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可至工會加保勞保。
- 可申請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負責人無法在自己公司加保。
二、公司有員工,但在5人以下
- 可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負責人與員工各自到工會加保;負責人亦可在B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
- 亦可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與員工在自己公司加勞保,而負責人的勞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保額。
- 得單獨成立「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與「勞退投保單位」,幫員工加保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與提繳勞退金。
三、公司有員工,但在5人以上
- 一定要申請成立勞保投保單位, 並幫所有員工加保。
- 負責人可在自己公司加保勞保且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保額;負責人亦可投保在B公司以勞工身份加保。
重要提醒:負責人的勞保可以選擇是否在自己公司投保 (前提至少須有一位員工已投保在公司)。
Q:如果負責人現在開始加保到自己公司內,會被追繳勞保費嗎?
- 勞保不會,因為負責人的勞保原本就可自由選擇是否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