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家跨境網路交易出口應注意事項:
關務部分(出口郵包)
一、寄件人應於寄送文件據實申報物品名稱、數量、價值,如果寄送的郵包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應填送出口報單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 離岸價格超過等值美金5,000元。
- 依相關法規有輸出規定。
- 需申請沖退稅、保稅用之報單副本的物品。
- 復運出口案件需調閱原進口報單的物品。
- 屬國貨出口報單(出口報單類別「G5」)和外貨復出口報單(出口報單類別G3」)適用範圍以外。
- 其他依法令應向海關辦理報關的郵包物品。
二、郵包物品屬於應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出規定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各該輸出規定辦理。
關務部分(出口快遞貨物)
快遞貨物的輸出人,如果委託報關業者辦理報關手續,報關時應檢附委託書及相關文件;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沒有超過新臺幣(下同)5萬元,除涉及輸出規定等情形 外,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如果出口貨物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不得採用簡易申報,應依一般出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通關。
營業稅部分
一、 為促進對外貿易,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規定,屬於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的營業人,外銷貨物或勞務的銷售額可以適用零 稅率(即所適用的稅率為零),營業人申報的溢付稅額也可以退還,可退稅限額為營業人零稅率銷售額按營業稅法第10條所定徵收率(5%)計算的金額。
二、為使外銷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而有溢付營業稅額的營業人,可以儘速取得退稅款,營業稅法規定該等營業人得申請以每月為1期,於次月15日前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惟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三、零稅率銷售額換算:
- 經海關出口的外銷貨物:於報關當日按海關公布報關適用的匯率換算銷售額。
- 非經海關出口的外銷貨物:應以郵局或快遞業者核發執據的日期及金額為準,其金額屬外幣者,則以當日往來銀行買進外匯匯率換算銷售額。
- 外銷勞務:以收款日當日往來銀行買進外匯匯率換算銷售額。
四、外銷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者,應具備的證明文件如下:
- 外銷貨物除報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文件外,委由郵政機構或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的快遞業者出口,其離岸價格在新臺幣5萬元以下者,為郵政機構或快遞業者填發的執據影本;其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者,應報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文件。
- 與外銷有關的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的勞務,取得外匯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的銀行者,為政府指定外匯銀行填發的外匯證明文件;取得外匯未經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的銀行者,為原始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
📁案例說明:
📃小芬經營網路代買公司,從國內將價格新臺幣(下同)6萬元的機械零組件以郵包物品寄送至國外廠商,是否需要報關?(出口郵包)
- 依據「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如果屬於其他依法令應向海關辦理報關的郵包物品,寄件人應填送出口報單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次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款規定,外銷貨物委由郵政機構出口者,其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仍應報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文件。因此, 出口郵包物品離岸價格雖未超過美金5,000元,小芬仍須填送出口報單向海關辦理報關。
📃小天經營網路代買公司,從國內將價格新臺幣(下同)6萬元的機械零組件送至國外廠商,可否以快遞簡易申報單報關寄送?(出口快遞貨物)
- 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規定,出口文件類及出口低價快遞貨物(離岸價格5萬元以下),可以簡易申報單方式辦理通關;如出口貨物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者, 就要依一般出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通關。所以依法令規定,小天不能以快遞簡易申報單寄送6萬元的機械零組件,必須要以正式報單辦理報關。
📃小強108年7月開始在網路上銷售手機與相關配件,當月銷售額約新臺幣(下同)18萬元,同年8月起銷售對象除了國內買受人外,也有國外買受人,且8月份 銷售額約25萬元,其營業稅應如何課徵?又銷售給國外買受人部分,如經海關出口,其銷售額如何申報?如非經海關出口,銷售額的計算是否不同?(外銷貨物)
- 小強108年7月份銷售額已超過8萬元(銷售貨物的起徵點),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因該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國稅局將依網路交易明細資料查得的銷售 額,按1%稅率課徵營業稅。之後因小強8月份銷售額已超過20萬元,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每2個月自動向國稅局申報銷售額及繳納營業 稅額,而相關的進項稅額,可以提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如果銷售對象為國外買受人,屬外銷貨物,可適用零稅率,其申報的溢付稅額亦可退還。
- 銷售貨物給國外買受人,如果經海關出口,其銷售額須依報關當日按海關公布報關適用的匯率換算;出口貨物如果沒有經海關出口,其銷售額以郵局或快遞業者填發的執據金額為銷售額,其金額如為外幣,以填發執據日期當日往來銀行買進匯率換算。
📃小安於109年7月開始在網路上銷售電玩遊戲(無實體數位商品),當月份銷售額新臺幣(下同)19萬元,同年8月起銷售對象除了國內買受人外,也有國外買受人,且8月份銷售額約30萬元,其營業稅應如何課徵?又銷售給國外買受人部分,其銷售額如何申報?(外銷勞務)
- 小安109年7月份銷售額已超過4萬元(銷售勞務的起徵點),依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因該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國稅局將依網路交易明細資料查得的銷售額,按1%稅率課徵營業稅。
- 因小安8月份銷售額已超過20萬元,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每2個月自動向國稅局申報銷售額及繳納營業稅額,而相關的進項稅額,可以提 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如果小安銷售的對象為國外買受人,屬於外銷勞務,可以檢附政府指定外匯銀行填發的外匯證明文件或原始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申報適用零 稅率,其溢付稅額可以退還。
- 外銷勞務銷售額,以收款日當日往來銀行買進匯率換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