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精選

Contact Us

 Tel:   03-551-2834    mail:   cpa@chengchuncpa.com.tw   web:     www.chengchuncpa.com.tw   line :    page.line.me/mgu3940t   news:   cctaxnews.blogspot.com   fb    :    chengchuncpa

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

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

  • 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
  • 民眾如有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由扣費單位按費率2.11%就源扣取並繳納補充保險費。
  • 公式:計費所得或收入 ×費率2.11%
  • 計算個人補充保險費的上、下限
計費項目
下 限
上 限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兼職薪資所得
單次給付金額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薪資所得。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執行業務收入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股利所得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達20,000元。(註2)
2.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扣除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之股利所得部分以1,000萬元為限。
2.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利息所得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租金收入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註:
  1. 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 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特殊境遇家庭及符合本法第一百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單次領取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者,始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熱門文章